好幾次試圖要寫日記,因為覺得寫日記就是沒有白活過的證明,卻始終功敗垂成,我認為,最主要的原因,就是不清楚「理想讀者」究竟是誰罷。

    讀者之一一定是自己,很遺憾的是,我完全無法知道再過個十幾年或甚至更久的我會變成怎樣,我不怕未來的我認為現在寫的文字或是思想很幼稚、很膚淺,因為那代表我會進步。於是,要寫什麼變成很大的問題,生活處於不停流動的狀態,把一天的東西全寫進去也不是個好主意,寫和朋友的屁話?還是打消這個念頭,那不值得我花費筆墨,有些別出心裁的屁話就算是自是無心說出,對方也會貼心地在很久很久以後來跟你算舊帳,到時只要傻笑就好了。

    這是發生在最近的一件事,國中時代的班長家懿考上台大國企所,上週跑來台大找我聚會,她說我以前都欺負她,到處跟別人說她有長喉結。

    我完全不記得這件事,但我也笑得開懷。

    日記還能寫什麼?我嘗試過寫比較辛辣刺激的題材,像是某餐廳的老闆娘頗有姿色、某年輕女孩不小心露出蕾絲邊內褲……,諸如此類,以為這就是最誠實面對自己的方式。寫沒幾天還是以失敗告終,腥羶色的東西一直被強調會非常讓人厭膩,在這過程中自覺我還是不具備當偷窺狂的潛力。

    最近一次衝動想寫日記在去年十月,當時剛認識LETA,以為對話中可以有許多激發和思索,想保留這些珍貴的片段,就去買了本筆記本,因為封面是艾菲爾鐵塔我很不喜歡,就特地去政大書城買一套很中國風的「書衣」為它穿上,寫了兩個禮拜還是宣告失敗,一方面是將近期中考比較忙碌,另一方面是LETA的男友對我們這種「柏拉圖式交談」很有意見,兩人也就漸行漸遠。

    日記連著書衣一直擺在書架上,期中之後我開始在臉書不定期寫生活趣事,或是一些感觸,讀者自然是我自訂的好友。久而久之也寫出一定的風格和調子,我覺得那些材料不盡然都沒營養價值,在挑選之下它們有自己獨特的趣味,通常需要我「強作解人」其中趣味才會透顯出來,不諱言地,我是在訓練自己借題發揮的能力,自從收看李敖有話說後,我深深認為借題發揮是很重要的能力,必須深諳其中奧秘才能成為好的知識傳播者(disseminator),借題發揮常被有心人事拿去亂用,為了主持正義,借題發揮還能拿來黑吃黑,豈不妙哉?

    當然我覺得能借題發揮代表你已熟透了某個知識,能善用借題發揮,生活才會有獨具慧眼的樂趣。

    於是我瞭解到自己並非完全內斂自閉的人,無法存在絕對的孤獨之中,我還是多少要從身邊友朋得到回饋和批評。閉門寫日記不是個好的做法,心底有太多秘密的人才適合這樣的模式,我的秘密,或是心中比較幽微的想法多半寫在網誌上,再不行也會一一包裝妥當交付四方友人,如此看來,我的「分靈體」真是散布各處了。

    我認了無法繼續寫日記的事實,臉書那些題材若不分享就少了大部份的價值,所以那些近況動態算是某種型式的日記罷,它們和一般人的近況動態最大不同就是不譁眾取寵。這種書寫情境我很是滿意。

    我想這輩子不會再興起寫日記的衝動。電腦打字比手寫更加迅速,雖說手寫是種樂趣,但權衡一下決定還是把手寫的時間花在更有價值的地方,如寫卡片、寫讀書摘要、寫書法……。林林總總加起來也比一般人寫更多字。

    就算是去北京交換,我也是講求效率用電腦打日誌,沒有人規定旅人的眼睛一定要有手寫的溫度吧。

    寒假伊始,我又抽出那穿著書衣的筆記本,既然它曾被我珍而重之,身為主人就應當不棄糟糠,於是,我想到它的新用途─讀書摘要。

    讀書摘要最主要功能是幫助我記憶、理解,日後要再拿出來看幾乎不太可能,一種很奇異的心態─我討厭之前讀書的一切,猶記小學只要學期結束我就很想把課本燒掉或是扔進池塘裡,但大人總是成功地阻止我這麼做。

    這樣的壓抑一直持續到今天,我當然不會興燒課本的念頭,不過,一種莫名的自信使我還是不願回首之前讀書的一切,因為我認定之前所讀的東西都牢牢地屬於我了。而,這當然是自己騙自己。

    它們完善被保存著,等待我隨時回去翻看。

    我開始很認真地念聖經故事,讀本不是《聖經》而是志文出版社出版的《聖經的故事》,那是大二某次在師大的水準書局買的,書裡有三分之一的版面是縮小版黑白印刷的名畫,雖然畫面是黑白,其中氣勢還是非常地驚人,這是我看完《視覺經驗》後的想法,《視覺經驗》裡舉許多和聖經有關的名畫做解說,所以像亞利馬太的約瑟把耶穌從十字架上搬下來的場景、耶穌升天的場景都不太陌生。

    《聖經的故事》這本書是一個故事配一張畫,每篇故事開頭引一小段聖經原文,我覺得這對入門者不會造成太大負擔,整本看完就像是把聖經瀏覽一遍,當然,在文字精緻程度和不連續情況下會產生許多疑惑,這些疑惑就並著心得寫在筆記本裡。

    當初買了《聖經的故事》我讀到參孫的故事就放棄了,當初會買這本書是因為我在《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》一書中看到一篇〈又覺得怪怪的嗎?這次可能典出聖經喔〉,裡頭強調許多西方文本背後的架構是來自聖經,算是入手西方文學的必經之路,書中舉了幾個和我「無關痛癢」的例子,所以就沒有把整本讀完,一直擱在書架上。

    文概課不只一次聽到志信講電影或是西方文學提到如何在聖經取材,像是電影《春風化雨》最後學生們面對校長的質問,不敢承認老師教了他們做詩的相關知識,就是來自聖經中「彼得三次不認耶穌」的原型,老師講完我就去總圖看這部電影,經歷到「有關痛癢」的感覺,便下定決心要找機會再把那本《聖經的故事》讀完。

    這次我從新約開始,因為相對舊約,它的取材頻率比較高一些,另外,KC牧師也說基督徒通常比較熟悉新約,對於舊約就只當故事性地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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